简述中华民国北京政府的司法机构。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 谢谢!

大学本科 已帮助: 时间:2024-03-07 21:25:52

简述中华民国北京政府的司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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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度:⭐⭐⭐

题库:大学本科,法学,法学类

标签:中华民国,北京,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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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7 21:25:52

正确答案:北京政府的司法机关体系庞杂法院有普通、兼理司法、特别法院之分。(1)普通法院组织 中央设大理院是最高审判机关。省设高等审判厅在城市设置地方审判厅县一级设初级审判厅。检察机关。设置总检察厅、高等检察厅、地方检察厅、初级检察厅。皆设于各该级审判厅官署内由检察长、检察官组成独立行使检察职权。(2)兼理司法法院。兼理司法法院是在未设普通法院各县所设的组织。(3)特别法院。分军事审判机关和地方特别审判机关两类。后者是指临时在少数民族地区或特别区域设立的司法组织。(4)平政院。平政院主管行政诉讼察理行政官吏之违法不正行为就行政诉讼及纠弹事件行使审判权。
北京政府的司法机关体系庞杂,法院有普通、兼理司法、特别法院之分。(1)普通法院组织中央设大理院,是最高审判机关。省设高等审判厅,在城市设置地方审判厅,县一级设初级审判厅。检察机关。设置总检察厅、高等检察厅、地方检察厅、初级检察厅。皆设于各该级审判厅官署内,由检察长、检察官组成,独立行使检察职权。(2)兼理司法法院。兼理司法法院是在未设普通法院各县所设的组织。(3)特别法院。分军事审判机关和地方特别审判机关两类。后者是指临时在少数民族地区或特别区域设立的司法组织。(4)平政院。平政院主管行政诉讼,察理行政官吏之违法不正行为,就行政诉讼及纠弹事件行使审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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