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要约收购的概念及特征。(武大2006年研)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 谢谢!

大学本科 已帮助: 时间:2024-03-07 09:56:40

简述要约收购的概念及特征。(武大2006年研)
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难度:⭐⭐⭐

题库:大学本科,法学,法学类

标签:正确答案,请帮忙,要约收购

参考解答

用户头像

43j***624

2024-03-07 09:56:40

正确答案: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为取得或强化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通过向目标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发出购买该上市公司股份的要约方式收购该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其特征主要有: (1)要约收购具有普遍性。与普通的合同要约不同的是要约收购中的受要约人必须是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全体股东而不能仅向特定的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2)要约收购条件具有统一性。在要约收购过程中。收购人的要约内容应统一适用于全体公司股东不能出现要约方面的差别待遇这是公平原则在收购活动中的具体反映。 (3)要约收购方式的公开性。收购要约实行公开送达即收购人应通过要约公告的形式向受要约人发出收购要约其效力自公司公告之日起生效。这是一种统一送达的做法而非个别送达。 (4)要约收购期限的法定性。一般情况下要约期限是由要约人自行确定或者不予确定的。但是收购要约应当明确要约期限其期限不少于30个工作日。因此收购要约期限具有法定性。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为取得或强化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通过向目标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发出购买该上市公司股份的要约方式,收购该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其特征主要有:(1)要约收购具有普遍性。与普通的合同要约不同的是,要约收购中的受要约人必须是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全体股东,而不能仅向特定的股东发出收购要约。(2)要约收购条件具有统一性。在要约收购过程中。收购人的要约内容应统一适用于全体公司股东,不能出现要约方面的差别待遇,这是公平原则在收购活动中的具体反映。(3)要约收购方式的公开性。收购要约实行公开送达,即收购人应通过要约公告的形式向受要约人发出收购要约,其效力自公司公告之日起生效。这是一种统一送达的做法,而非个别送达。(4)要约收购期限的法定性。一般情况下,要约期限是由要约人自行确定或者不予确定的。但是,收购要约应当明确要约期限,其期限不少于30个工作日。因此,收购要约期限具有法定性。

上一篇 结合05年公司法修订论述公司法规范的强制性和任意性。(人大2006年研)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 谢

下一篇 新公司法在哪些方面弘扬了“公司自治”的精神?(武汉理工2007年研)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 谢谢!

相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