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4年4月1日 新加坡甲公司给中国乙公司发出要约:“可供带鱼数量300吨 单价CIF

职业资格 已帮助: 时间:2025-06-14 04:33:40

‍‍    2004年4月1日,新加坡甲公司给中国乙公司发出要约:“可供带鱼数量300吨,单价CIF宁波1000美元。一个月内发货。请电复。”乙公司还盘:“接受你方发盘,十日内发货。”对此甲公司没有回信。2004年4月25日甲公司装货完毕与乙公司联系,乙公司以不再有此需求为由拒绝接受此批货物。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乙公司的还盘属于有效承诺,乙公司拒绝货物应视为违约

  B.乙公司的还盘属于反要约

  C.甲公司应在10日内发货

  D. 乙公司还盘后,甲公司没回音视为默认

难度:⭐⭐⭐

题库: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卷一

标签:的是,货物,公司

参考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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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j8***136

2025-06-14 04:33:40

参考答案:B

【解析】乙公司的还盘对甲公司的发盘作了实质性变更,视为反要约。甲方没有回音视为未承诺,合同没有成立。乙拒绝接受货物没有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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