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和丁公司共同申报债权的方式是否符合规定?请说明理由。 查看材料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 谢谢

财务会计 已帮助: 时间:2024-04-07 01:08:26

工商银行和丁公司共同申报债权的方式是否符合规定?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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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度:⭐⭐⭐

题库:财会类考试,注册会计师(CPA),经济法

标签:债权,正确答案,请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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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j6***672

2024-04-07 01:08:26

正确答案:
工商银行和丁公司共同申报债权的方式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中报全部债权的除外。本题中,工商银行已经向管理人申报了全部债权,因此,丁公司就不能再以将来求偿权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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