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商事关系的特点 类型及其商法调整。(中山大学2011年研)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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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商事关系的特点、类型及其商法调整。(中山大学2011年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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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度:⭐⭐⭐

题库:大学本科,法学,法学类

标签:中山大学,商法,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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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7 16:10:10

正确答案:商事关系是商事主体基于商事行为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1)商事关系的特点 ①商事关系是基于商主体的自由意志产生的是商主体自主自愿行为的结果。 ②商事关系中的双方一般皆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③商事关系具有平等性是一种平权关系。 ④商事关系中主体的权利与主体的个人意志及利益相联系并可由主体依照自己的意志合法处置。 (2)商事关系的类型 商事法律关系包括商事财产法律关系和商事人身法律关系两大类。 ①商事财产关系包括内部商事财产经营法律关系(如合伙经营法律关系、投资股份法律关系)和外部财产交易法律关系(如商事买卖合同法律关系、股票交易法律关系)。 ②商事人身关系包括商事营业主体内部组织管理法律关系(如公司内部的组织管理法律关系分支公司与本公司的法律关系)和商事营业主体之间的人身权法律关系(如商业名称法律关系、商誉权法律关系)。 (3)商法的调整 ①对于商事财产关系的商法调整。一般认为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因此在各商事单行法有特别规定时适用商事特别法的规定;而在商法无特别规定时适用民法的一般规则如《合同法》关于合同权利义务与违约责任的规定。 ②对于商事人身关系的商法调整。商事人身关系不同于民法中的人身关系对该部分内容不存在适用民法一般规则的问题因此商法针对商事营业主体内部组织管理法律关系和商事营业主体之间的人身权法律关系作出了不同的制度安排。对于前者商法主要通过《公司法》予以调整而对后者主要通过各商事行政法规及知识产权法的相关规定予以调整。
商事关系是商事主体基于商事行为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1)商事关系的特点①商事关系是基于商主体的自由意志产生的,是商主体自主自愿行为的结果。②商事关系中的双方一般皆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③商事关系具有平等性,是一种平权关系。④商事关系中主体的权利与主体的个人意志及利益相联系,并可由主体依照自己的意志合法处置。(2)商事关系的类型商事法律关系包括商事财产法律关系和商事人身法律关系两大类。①商事财产关系,包括内部商事财产经营法律关系(如合伙经营法律关系、投资股份法律关系)和外部财产交易法律关系(如商事买卖合同法律关系、股票交易法律关系)。②商事人身关系,包括商事营业主体内部组织管理法律关系(如公司内部的组织管理法律关系,分支公司与本公司的法律关系)和商事营业主体之间的人身权法律关系(如商业名称法律关系、商誉权法律关系)。(3)商法的调整①对于商事财产关系的商法调整。一般认为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因此,在各商事单行法有特别规定时适用商事特别法的规定;而在商法无特别规定时适用民法的一般规则,如《合同法》关于合同权利义务与违约责任的规定。②对于商事人身关系的商法调整。商事人身关系不同于民法中的人身关系,对该部分内容不存在适用民法一般规则的问题,因此,商法针对商事营业主体内部组织管理法律关系和商事营业主体之间的人身权法律关系作出了不同的制度安排。对于前者,商法主要通过《公司法》予以调整,而对后者主要通过各商事行政法规及知识产权法的相关规定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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