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戡乱时期危害国家紧急治罪条例》颁布于( )。A.1927-11-1B.1928-3-1C.1939

大学本科 已帮助: 时间:2024-03-08 06:51:32

《戡乱时期危害国家紧急治罪条例》颁布于( )。
A.1927-11-1
B.1928-3-1
C.1939-10-1
D.1947-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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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度:⭐⭐⭐

题库:大学本科,法学,法学类

标签:正确答案,请帮忙,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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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9***625

2024-03-08 06:51:32

正确答案:D
1947年12月颁布《戡乱时期危害国家紧急治罪条例》,次年4月又加以修正,其要点是:加重“内乱罪”处罚,改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为死刑或无期徒刑;凡率部起义、“煽惑军人”、帮助解放军及“意图妨害戡乱”者,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违犯该条例所定之罪,军人由军法审判,非军人由特种刑事法庭审判。

上一篇 《大清现行刑律》的附文有( )。A.《秋审条例》B.《禁毒条例》C.《贩卖吗啡治罪专条》D.《违警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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