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规则解说。(南开大学2004年研) 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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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法规则解说。(南开大学2004年研) 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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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库:大学本科,法学,法学类

标签:南开大学,原告,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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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j***624

2024-03-07 10:51:26

正确答案:该条规定反映了行政诉讼法中举证责任的特殊规则即由被告承担行政诉讼法中的举证责任。根据该条规定如果原告提供的证据对被告是有利的而被告没有提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法院不能采信原告提供的证据作出对被告有利的裁判。该条规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1)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不等于原告不能提供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证据只不过不能作为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根据而已。由于我国法制条件的特殊状况原告提供证据经常带有盲目性。有些证据可能可以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有些则可能反而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法院不宜在接受证据的时候就对可能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证据进行排除。因此这一规定的意义在于对法院认证的影响而不是对原告提供证据的限制。 (2)该条款适用于被诉被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判断被告是否负有举证责任。例如对于原告提出申请的事实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原告若提供的证据不成立被告无需对此事项承担举证责任。对于原告的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则应当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不免除被告对原告的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的举证责任。 (3)该条没有规定第三人提供证据的价值问题。在行政诉讼中第三人不承担举证责任。就其目的而言第三人提供证据无外乎证明原告或者被告的主张是否成立。在原告负举证责任的情况下第三人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原告的主张是成立的则可以免除原告的举证责任;在被告负举证责任的情况下鉴于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的特点即使第三人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被告的主张是成立的仍然不能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该条规定反映了行政诉讼法中举证责任的特殊规则,即由被告承担行政诉讼法中的举证责任。根据该条规定,如果原告提供的证据对被告是有利的,而被告没有提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法院不能采信原告提供的证据,作出对被告有利的裁判。该条规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1)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不等于原告不能提供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证据,只不过不能作为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根据而已。由于我国法制条件的特殊状况,原告提供证据经常带有盲目性。有些证据可能可以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有些则可能反而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法院不宜在接受证据的时候,就对可能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证据进行排除。因此,这一规定的意义在于对法院认证的影响,而不是对原告提供证据的限制。(2)该条款适用于被诉被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判断被告是否负有举证责任。例如,对于原告提出申请的事实,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原告若提供的证据不成立,被告无需对此事项承担举证责任。对于原告的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则应当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不免除被告对原告的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的举证责任。(3)该条没有规定第三人提供证据的价值问题。在行政诉讼中,第三人不承担举证责任。就其目的而言,第三人提供证据无外乎证明原告或者被告的主张是否成立。在原告负举证责任的情况下,第三人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原告的主张是成立的,则可以免除原告的举证责任;在被告负举证责任的情况下,鉴于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的特点,即使第三人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被告的主张是成立的,仍然不能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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