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有企业2009年度发生亏损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 但延续弥补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年

财务会计 已帮助: 时间:2025-03-08 17:51:31

某国有企业2009年度发生亏损,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但延续弥补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年

    某国有企业2009年度发生亏损,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该亏损额可以用以后纳税年度的所得逐年弥补,但延续弥补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年

  A.2012

  B.2011

  C.2013

  D.2014

难度:⭐⭐⭐

题库:财会类考试,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

标签:期限,年度,企业

参考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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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j8***119

2025-03-08 17:51:31

参考答案:D

【解析】根据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延续弥补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自亏损年度的下一年度起连续5年不间断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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