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1月1日 张某进入甲公司工作 工资为3000元/月 不约定试用期 但未签订书面

财务会计 已帮助: 时间:2025-06-16 08:23:32

‍‍    2014年1月1日,张某进入甲公司工作,工资为3000元/月,不约定试用期,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4年12月1日,甲公司人事部门通知张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张某拒不签订,于是甲公司当日书面通知张某终止劳动关系。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A.甲公司与张某尚未建立劳动关系

  B.甲公司应向张某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

  C.甲公司应向张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D.自2014年2月1日起,视为甲公司已与张某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难度:⭐⭐⭐

题库:财会类考试,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

标签:劳动合同,张某,公司

参考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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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136

2025-06-16 08:23:32

参考答案:ABD

【解析】(1)选项A,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本题中,张某与甲公司在2014年1月1日建立劳动关系;(2)选项BC,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本题中自2014年2月1日起开始支付双倍工资,共计支付10个月;(3)选项D,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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