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公司将私刻的人名章和公章加盖于背书栏 并直接记载丁公司为被背书人的行为属于票据法下的什么行为?应当

财务会计 已帮助: 时间:2024-03-21 15:49:57

丙公司将私刻的人名章和公章加盖于背书栏,并直接记载丁公司为被背书人的行为属于票据法下的什么行为?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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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度:⭐⭐⭐

题库:财会类考试,注册会计师(CPA),经济法

标签:的人,名章,票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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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9***646

2024-03-21 15:49:57

正确答案:
伪造行为。如果伪造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必须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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