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甲在丢失玉镯后焦急万分 遂在遗失场所张贴数份启事 称若有人能够找到玉镯并送还 愿以现金5000元

财务会计 已帮助: 时间:2024-04-06 09:13:34

假设甲在丢失玉镯后焦急万分,遂在遗失场所张贴数份启事,称若有人能够找到玉镯并送还,愿以现金5000元酬谢。乙依此启事要求甲支付5000元时,甲提出,由于此玉是祖传,丢失之际一时心急才张贴启事,实非内心真实意愿,故请乙给予谅解,不能支付该笔酬金。甲是否能够拒绝支付该酬金?请说明理由。
查看材料
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难度:⭐⭐⭐

题库:财会类考试,注册会计师(CPA),经济法

标签:玉镯,酬金,启事

参考解答

用户头像

479***671

2024-04-06 09:13:34

正确答案:
甲不能拒绝支付该酬金。根据规定,一般情况下,拾得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遗失人发布悬赏广告,愿意支付一定报酬的,不得反悔。本案中,甲已经发出悬赏广告,乙有权要求其支付酬金。

上一篇 甲授权乙出票 但出票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如果乙超越代理权向丙签发了150万元的票据 则乙应承担(

下一篇 ( )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A.中国证监会B.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C.中国银监会

相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