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某对李某作出承诺:只要李某把邻居家的小狗偷来 就付给酬金 200 元。该行为属于:A.附条件的民事

国考公考 已帮助: 时间:2024-11-01 19:29:49

萧某对李某作出承诺:只要李某把邻居家的小狗偷来,就付给酬金 200 元。该行为属于:
A.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C.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D.犯罪行为

难度:⭐⭐⭐

题库:公务员考试,公务员(省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标签:李某,民事法律,行为

参考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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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8***999

2024-11-01 19:29:49

正确答案:B
103.B.[解析] 本题是考查民法的题。根据《民通意见》第75 条,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应当认定该民事行为无效。萧某要求李某偷小狗的行为明显违背法律相关规定,因此李某的承诺行为无效,所以选择 B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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