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民法一次在我国并无典籍可依 用“民”与“法”这两个汉字 组成“民法”来表述部门法 来源于( )学

国考公考 已帮助: 时间:2025-06-10 04:34:28

汉语民法一次在我国并无典籍可依,用“民”与“法”这两个汉字,组成“民法”来表述部门法,来源于( )学者创造性的翻译。
A.德国
B.英国
C.美国
D.日本

难度:⭐⭐⭐

题库:公务员考试,公务员(省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标签:汉字,汉语,民法

参考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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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3***135

2025-06-10 04:34:28

正确答案:D

民法一词来源于古罗马的市民法。日本明治维新时代修订法律从法语译为日语“民法'。中国古代法律文献原无民法一词,有关钱、债、田、土、户、婚等法律规范,都收在各个朝代的律、例之中,清朝末年至中华民国时期曾制订“民律'草案,后经修订于1929~1930年分编陆续公布时改称¨民法”,这是中国法律历史文献上对民法一词的第一次正式使用。据学者考察,我国法上的“民法”一词系来自日本语中的“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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