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校教师王某为当地教育学会的理事 其参加教育学会组织的学术研讨会 事先未向学校请假 也没有告诉其他教

国考公考 已帮助: 时间:2024-11-05 08:47:31

某校教师王某为当地教育学会的理事,其参加教育学会组织的学术研讨会,事先未向学校请假,也没有告诉其他教师另行调课,只是私下告诉学生学习的内容,让学生自学。学校领导发现后,按旷工对王某作出处理。按照学校的规定,扣发其当日工资和本月全勤奖,并在职工大会上通报批评。王某不服学校的决定,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认为根据《教师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教师有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的权利。自己作为理事,必须参加教育学会的会议,而且自己也安排了学生自学的内容。
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是否应该支持王老师的申诉请求?为什么?
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难度:⭐⭐⭐

题库:公务员考试,特岗教师,专业基础知识

标签:行政部门,王某,当地

参考解答

用户头像

473***100

2024-11-05 08:47:31

正确答案:
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对王老师的申诉予以驳回。因为,教师既享有《教师法》规定的权利,也必须履行《教师法》所规定的义务。《教师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教师应当“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王某外出开会,尽管安排了学生自学,但未向学校请假,也未调课,未合理变动课程计划,违反了学校的规章制度。学校作出的处理决定符合法律的规定,因此,教育行政部门应该维持学校的处理决定。驳回王老师的申诉请求。

上一篇 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 国家实行( )义务教育制度。A.九年B.十年C.十一年D.十二年请帮忙给出正

下一篇 我国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 )此题为判断题(对 错

相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