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 总公司设在北京 在上海和南京分别设有一个分公司 2013年6月

财务会计 已帮助: 时间:2023-10-19 01:13:03

某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总公司设在北京,在上海和南京分别设有一个分公司,2013年6月共实现应纳税所得额2 000万元,假设企业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率为25%。另外,上海分公司2012年度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分别为40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南京分公司2012年度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分别为l 600万元、300万元、2 000万元。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的权重依次为o.35、0.35和0.30。2013年7月,该企业按规定在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之间计算分摊税款就地预缴。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问题:
该企业2013年6月的应纳企业所得税额为( )万元。 查看材料
A.300
B.400
C.500
D.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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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度:⭐⭐⭐

题库:财会类考试,中级经济师,专业知识与实务

标签:万元,薪酬,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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