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拟收购乙上市公司。根据《证券法》的规定 下列投资者中.如元相反证据 属于甲公司.致行动人的有(

财务会计 已帮助: 时间:2024-04-07 07:06:05

甲公司拟收购乙上市公司。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投资者中.如元相反证据,属于甲公司.致行动人的有( ( )。
A.甲的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丙公司
B.甲参股丁公司,同时甲可以对丁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C.持有甲公司30%股份且持有乙公司5%股份的张某
D.在甲公司中担任财务负责人且持有乙公司1%股份的李某
此题为多项选择题。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难度:⭐⭐⭐

题库:财会类考试,注册会计师(CPA),经济法

标签:多项,股份,公司

参考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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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7***672

2024-04-07 07:06:05

正确答案:ABCD
选项A的情形属于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选项B属于投资者参股另一个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选项C属于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个上市公司股份;选项D属于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个上市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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