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供应商投标的情形。
简述《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供应商投标的情形。
参考解答
答: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相似问题
根据《市中区政府采购项目归档资料收集整理规范》招标文件 各投标(响应)文件资料分别装订成册 并分别按
根据《市中区政府采购项目归档资料收集整理规范》招标文件、各投标(响应)文件资料分别装订成册,并分别按文字页分别编排页码、前置案卷目录、卷内文件目
说明《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取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单一来源 询价方式的法定情形。
说明《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取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方式的法定情形。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 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 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判断对错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判断对错
简述《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及应提供的材料。
简述《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及应提供的材料。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如果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了投标人特定条件 那么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采购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果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了投标人特定条件,那么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判断对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