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向刘文借了2000元钱 约定2007年1月1日还款。因李玉届期未还 刘文于2008年2月3日向李

国考公考 已帮助: 时间:2025-06-11 18:55:37

李玉向刘文借了2000元钱,约定2007年1月1日还款。因李玉届期未还,刘文于2008年2月3日向李玉写了一封信催促还款,李玉于2008年2月10日收到这封信。该项债务的诉讼时效自何时中止或中断?( )
A.从2008年2月3日中断
B.从2008年2月3日中止
C.从2008年2月10日中断
D.从2008年2月10日中止

难度:⭐⭐⭐

题库:公务员考试,公务员(国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标签:日中,诉讼时效,写了

参考解答

用户头像

456***135

2025-06-11 18:55:37

正确答案:C
《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本案中,刘文向李玉写催款信即提出还款要求。因为李玉在2月10日收到这封信。说明其已知道李文的还款要求,诉讼时应在此时中断。故选C。

上一篇 我们从心理学研究中认识到 人的思维_____决定于外界客体的作用 _____外界客体并不直接决定思维

下一篇 某甲17周岁 已参加工作 有固定收入 某日因某甲在街上寻衅滋事 将某乙打伤 某乙要求赔偿医药费 对此

相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