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甲父母早亡 未婚无子女 其兄先亡有子乙 邻居丙经常照顾甲的生活起居。甲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 未

国考公考 已帮助: 时间:2024-02-22 22:54:23

工人甲父母早亡,未婚无子女,其兄先亡有子乙,邻居丙经常照顾甲的生活起居。甲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未留遗嘱。对甲的遗产处置合法的是( )。
A、由丙继承
B、归国家所有
C、归甲所在单位所有
D、由乙和丙继承

难度:⭐⭐⭐

题库: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行测

标签:的是,遗嘱,起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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