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役流”作为死刑的减刑措施始于( )。A.《大业律》B.《开皇律》C.《武德律》D.《贞观律》请帮

大学本科 已帮助: 时间:2024-03-08 18:05:54

“加役流”作为死刑的减刑措施始于( )。
A.《大业律》
B.《开皇律》
C.《武德律》
D.《贞观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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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度:⭐⭐⭐

题库:大学本科,法学,法学类

标签:开皇,贞观,武德

参考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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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626

2024-03-08 18:05:54

正确答案:D
唐朝在《贞观律》中首创规定,应处绞者,直接服加役流刑,即犯人至流放地后,在流刑强制服劳役一年的基础上,增加服劳役两年,作为宽恕死罪的一种方法,为封建统治阶级提供了替代死刑的比较适当的手段,其后,又成为封建后世固定不变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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