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约定由丁作为事务执行人 其他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请说明理由。 查看

财务会计 已帮助: 时间:2024-04-01 14:02:16

合伙协议约定由丁作为事务执行人,其他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请说明理由。
查看材料
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难度:⭐⭐⭐

题库:财会类考试,注册会计师(CPA),经济法

标签:执行人,人不,事务

参考解答

用户头像

43j***663

2024-04-01 14:02:16

正确答案:
合伙协议约定由丁作为事务执行人,其他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企业事务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上一篇 契约型基金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基金按照( )来运

下一篇 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 中小投资者由于资金量小 一般无法通过购买数量众多的股票分散投资风险B

相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