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分析“大事奏裁 小事立断”(——《明史·职官制》) 说明明朝的御史监察制度。此题为多项选择题。请

大学本科 已帮助: 时间:2024-03-08 15:39:20

通过分析“大事奏裁,小事立断”(——《明史·职官制》),说明明朝的御史监察制度。
此题为多项选择题。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难度:⭐⭐⭐

题库:大学本科,法学,法学类

标签:职官,明朝,明史

参考解答

用户头像

428***625

2024-03-08 15:39:20

正确答案:明朝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强化中央监察机关对司法活动的监督。都察院以左右都御史为长官下设左右副都御史。同时针对六部的六科给事中归入都察院。都察院的职能是负责全国行政监察和法律监察对全国上下官吏违法犯罪都有权纠察劾罪权势极重对巩固皇权发挥了重要作用。明宣德十年(公元1435年)依省制划分全国为十三道设十三道监察御史110人直属都察院分掌地方监察工作。发现官吏违法“大事奏裁小事立断”。御史监察制度发挥了监督地方司法的职能成为维护皇权统治的重要制度。

上一篇 最早将例附于律后 律例并行的法典是( )。A.唐律B.宋刑律C.元律D.明律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

下一篇 简述清朝主要法典的制定及特点。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 谢谢!

相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