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洗浴中心大堂处有醒目提示语:“到店洗浴客人的贵重物品 请放前台保管”。甲在更衣时因地滑摔成重伤 并

职业资格 已帮助: 时间:2024-11-20 17:05:11

某洗浴中心大堂处有醒目提示语:“到店洗浴客人的贵重物品,请放前台保管”。甲在更衣时因地滑摔成重伤,并摔碎了手上价值20万元的定情信物玉镯。经查明:因该中心雇用的清洁工乙清洁不彻底,地面湿滑导致甲摔倒。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应自行承担玉镯损失
B、洗浴中心应承担玉镯的全部损失
C、甲有权请求洗浴中心赔偿精神损害
D、洗浴中心和乙对甲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难度:⭐⭐⭐

题库: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卷三

标签:玉镯,洗浴中心,损失

参考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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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02

2024-11-20 17:05:11

答案:C
解析:《侵权责任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此为用人单位替代责任的一般规定,工作人员因职务行为导致他人受到损害,其本身不承担侵权责任。同时,《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洗浴中心作为经营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导致甲人身和财产受损,应由洗浴中心承担责任。但是,因洗浴中心有提醒和警示,甲未注意提示将贵重物品送交保管,本身也有过错,可减轻洗浴中心的赔偿责任。因此,A、B和D选项说法错误。根据《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侵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3、侵害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4、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5、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6、侵害死者人格利益;7、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此外,我国司法实践中还发展出司法解释以外的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2015年最高院指导性案例确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出轨行为导致离婚的,可基于离婚的损害赔偿请求前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值得注意。据此,甲因侵权行为导致身体权受损,且作为定情信物的玉镯属于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纪念物,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C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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