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明代的圆审 大审制度。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 谢谢!

大学本科 已帮助: 时间:2024-03-08 14:24:47

简述明代的圆审、大审制度。
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难度:⭐⭐⭐

题库:大学本科,法学,法学类

标签:明代,正确答案,请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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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8 14:24:47

正确答案:明代在唐宋法律的基础上形成一套比较齐备的会审制度。明代会审制始于明太祖洪武年间定于明宪宗成化年间。 (1)圆审 又称九卿会审凡特别重大案件二次翻供不服根据皇帝的诏令可由九卿会审即由大理寺卿、都察院左都御使、通政使以及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尚书会同审理最后由皇帝审核批准的制度。 (2)大审 明代自宦官干预司法后形成一种由皇帝委派太监会同三法司官员审录囚徒的特殊会审制度。《明史.刑法志二》载:“成化十七年命司礼太监一员会同三法司堂上官于大理寺审录谓之大审。南京则命内守备行之。自此定例每五年辄大审。”五年一次大审事不仅在两京举行而且派官到外地会同御史录囚。《明武宗实录》载:“五年大审两京命司礼监及守备官会三法司在外遣郎中寺正官会巡按御史。”
明代在唐宋法律的基础上,形成一套比较齐备的会审制度。明代会审制始于明太祖洪武年间,定于明宪宗成化年间。(1)圆审又称九卿会审,凡特别重大案件,二次翻供不服,根据皇帝的诏令,可由九卿会审,即由大理寺卿、都察院左都御使、通政使以及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尚书会同审理,最后由皇帝审核批准的制度。(2)大审明代自宦官干预司法后,形成一种由皇帝委派太监会同三法司官员审录囚徒的特殊会审制度。《明史.刑法志二》载:“成化十七年命司礼太监一员会同三法司堂上官,于大理寺审录,谓之大审。南京则命内守备行之。自此定例,每五年辄大审。”五年一次大审事,不仅在两京举行,而且派官到外地会同御史录囚。《明武宗实录》载:“五年大审,两京命司礼监及守备官会三法司,在外遣郎中,寺正官会巡按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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