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同:指法律上的两个主体资格归属于一人 无并存的必要 一方为另一方所吸收的关系。 根据以上定义 下列

国考公考 已帮助: 时间:2025-06-24 11:14:06

混同:指法律上的两个主体资格归属于一人,无并存的必要,一方为另一方所吸收的关系。 根据以上定义,下列属于混同的是()。
A.承包经营权人没有按承包合同的规定向集体组织交付承包收益时,集体组织可以撤销其承包权
B.房屋毁坏,房屋所有权消灭,所有人基于所有权的效力取得砖土瓦木等动产所有权
C.甲在其房屋上为乙设定抵押权,后来乙购买了该栋房屋取得其所有权,所有权与抵押权同归于一人,抵押权消灭
D. 丙欠丁5万元,丙在其房屋上为丁设定抵押权,后丙还清欠款,抵押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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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度:⭐⭐⭐

题库:公务员考试,公务员(省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标签:抵押权,所有权,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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