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行为不能引起不当得利之债的有( )。A.养子女给付生父母赡养费用B.明知不欠他人欠款而为给付C.

国考公考 已帮助: 时间:2025-08-08 06:26:46

下列行为不能引起不当得利之债的有( )。
A.养子女给付生父母赡养费用
B.明知不欠他人欠款而为给付
C.提前偿还所欠他人债务
D.为履行合同而支付对方金钱,后该合同被确认为无效

难度:⭐⭐⭐

题库:公务员考试,公务员(国考),公共基础知识

标签:生父,养子,合同

参考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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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152

2025-08-08 06:26:46

正确答案:ABC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不当得利之债的认定。根据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本题备选答案中,A项养子女给付生父母赡养费属于履行道义上的义务,欠缺“不当得利中没有法律根据”这一条件,8项明知不欠他人欠款而为给付,表明给付一方并未因此而受损失,另一方得利不构成不当得利。c项提前偿还所欠他人债务,也有合同根据在先,借款合同是允许提前清偿的。D项为履行合同而支付对方金钱,后该合同被确认为无效,这表明一方得到的金钱便失去了法律依据,没有根据取得利益,另一方受损,故成立不当得利。故选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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