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乙 丙各出资5万元共同购买一辆汽车。之后 乙欲转让其对该车的份额。乙通知甲 丙后 甲 丙均表示愿

国考公考 已帮助: 时间:2025-07-11 10:46:09

甲、乙、丙各出资5万元共同购买一辆汽车。之后,乙欲转让其对该车的份额。乙通知甲、丙后,甲、丙均表示愿出 5万元买下乙的份额。那么,关于乙的份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卖给甲
B.应卖给丙
C.应卖给先向乙表示购买者
D.南乙决定卖给甲或丙
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难度:⭐⭐⭐

题库:公务员考试,公务员(省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标签:的是,万元,份额

参考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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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144

2025-07-11 10:46:09

正确答案:D
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几个共有人都欲购买,根据民法基本原则中的自愿原则,由出售人决定将其份额转让给谁。所以本题答案选择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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