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高尔夫球具生产企业2016年9月1日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一批球杆 价税合计为 140.4万元 合同

财务会计 已帮助: 时间:2024-10-12 15:10:12

某市高尔夫球具生产企业2016年9月1日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一批球杆,价税合计为 140.4万元,合同约定于9月5日、11月5日各支付50%价款,9月5日按照约定收到50%的价款,但并未给客户开具发票,已知高尔夫球具的消费税税率为10%,该企业9月就该项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
A.6万元
B.12万元
C.14.04万元
D.0

难度:⭐⭐⭐

题库:财会类考试,注册会计师(CPA),税法

标签:万元,价款,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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